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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02   来源:   点击量:

2012年1月,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文件明确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2018年4月12日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要求:高等学校“要制定实践教学大纲,整合实践教学资源,拓展实践教学形式,注重实践教学效果”。为贯彻落实上述中央文件精神,引导我校大学生在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效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的拓展和延伸,是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将所学理论内化为思想与行为的重要环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要以育人为宗旨,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丰富多彩的实践教学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深入实际、拓展视野、提高素质、增长才干,运用所学理论服务实践,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的认识,从而实现思想政治理论课“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效果”的目的。
 二、实践教学的原则
 1.关联性原则:实践教学的内容必须围绕理论教学的内容进行,是对理论教学内容中的有关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焦点问题的深化和展开。
 2.针对性原则:在确定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时,要针对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个性特点,选择学生乐于接受的,并且对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有促进的内容和形式。
 3.多样性原则:实践教学的形式应多种多样,可以集中进行,也可分散进行;可在一定范围内自由组合,也可独自进行;选题可以由老师布置,也可自由申报。
 4.实效性原则:所有实践活动都必须把教学效果放在首位,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形式和效果的统一。
 5.计划性原则:把实践教学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大纲,规定学时学分,制定考核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
 三、实践教学的体系构成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立足“面向全体、人人参与,分层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打造精品,良性循环、长效运行”,通过课内实践、课内外衔接、校外实践等三个层面指导实施。

1.内容体系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应充分体现思政课的性质,自始至终贯彻实践教学的指导思想。主题设计既要符合课程教学内容,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和地域形势又要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特点、兴趣爱好,允许、鼓励和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社会实践调查主题。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内容。因此,要坚持实践教学内容与理论教学内容相结合,实践教学内容与学校“养成教育”目标相结合,实践教学内容与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相结合。为此,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从内容上可分为理论课程实践教学和综合实践教学。
理论课程实践教学是指任课教师针对教育部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必修课程,在授课期间,根据教材内容,采取一定形式,指导学生参与,从而达到教学目的的一种教学活动。理论课程实践教学从形式上分为课内实践教学和课外实践教学。
综合实践教学是指针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所涵盖的理论知识而组织的综合性的实践教学,旨在训练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观察、分析社会现象的能力。综合实践教学只在暑假期间进行,其形式为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可应学生请求担任暑假社会实践指导教师。
  2.形式体系
  思想政治理论实践教学课的形式有三大类:

第一,观读类。包括阅读马列主义经典原著、观看红色影视、参观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并撰写读书心得、观后感等。

第二,竞赛类。如党史知识竞赛、理想信念演讲比赛、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辩论、大学生讲思政课、微电影大赛、“我的校园”摄影大赛等。

第三,调研类。学生结合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医疗改革、文化传承等活动,通过深入农村、社区和工矿企业等基层,运用所学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并联系社会经济发展重点、热点、难点和疑点等实际问题进行调研,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形式由课内实践教学(第一课堂)、课外实践教学(第二课堂)、社会实践(第三课堂)构成,它们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三位一体”的实践教育体系。

课内实践教学是指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期间,采取讨论、辩论、演讲、案例分析等形式,指导学生自己讲、共同受教育的教学形式。

课外实践教学是指任课教师根据各门课程特点和理论教学内容,安排并指导学生参加读书活动、公益活动、社团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相关竞赛活动等的一种教学形式。

社会实践是指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地方开办的各种教育基地,以及社会大平台,利用节假日、周末等时间,采取参观、调研、考察,或者社会服务、科技服务等形式,以训练和加强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的能力的教学形式。此处社会实践有别于综合实践教学。

四、实践教学的学时学分分配及时间安排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学时、学分作如下分配:

本科: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课堂理论教学学时

实践教学学时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48

40

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

48


40

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8

40

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80

72

8

形势与政策

2

32

32

0

实践教学合计

2



32

专科: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课堂理论教学学时

实践教学学时

思想道德与法治

3

48

40

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64

56

8

形势与政策

1

32

32

0

实践教学合计

1



16

各门课程的课外实践教学于各门课程教学周数内完成,教师依据各课程实践教学大纲,指导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指导学生填写《XX课程实践教学报告书》(以下简称“实践报告”)。

  五、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各门课程“实践报告”,作为学生该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的真实记载和考核依据。

“课内实践教学”旨在推动教师教学模式的转变,学生课堂参与情况同样列为“学生课堂表现”的评定依据。

“课外实践教学”的考核与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按照“实践报告”完成情况和学生实际参与情况进行评定。成绩按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记入学生“实践报告”,并折算成分数计入“课程实践教学”成绩,,该项成绩根据学时分配比例占课程期末总成绩的一定比例。

  六、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1.对教师的要求

(1)认真组织理论课实践教学,力求主题鲜明,有课程特色,理论联系实际,实现多层面展开、全员参与。

(2)要将多层面实践教学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视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式改革的重要方面,做好科学设计、适时部署、认真评阅、及时提交、总结反馈等环节,以实现实践教学目的。

对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的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对教师的考核依据是:①教案中对活动的设计及实施情况;②组织主持学生实践活动的情况;③对学生“实践报告”的批阅情况。

2.对学生的要求

(1)思想上高度重视实践课程,积极参与不同环节的实践活动,并作必要的准备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中,要服从指导教师的统一安排和指挥,遵章守纪。

(3)每次实践课程结束后,要完成一份调查报告或通过实践学习对所学理论加深理解的心得体会文章。杜绝任何形式的抄袭、搭便车等行为。一经发现,成绩记为零分。

(4)积极参加分组讨论和班级、学院或全校的研讨交流。

对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学习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组织。考核依据是思政课实践教学考核方案。

七、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运行机制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长效机制,学院制定详细方案,成立以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主动联系沟通各二级学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运行机制。

1.决策机制。“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决策机构,负责审定各教研室提交的实践教学方案、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方案顺利实施。

2.执行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及参与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活动。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工作包括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大纲的修订、课程实践教学教师的安排、教学活动的设计与组织、学生“实践报告”的批阅及学生成绩的评定;配合学生处、教务处拟定暑期社会实践调查研究题目,配合学生处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优评先。

 3.监督机制。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学校教务处、校教学督导组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实施方案,以及教学大纲、教案、学生成绩记载;校、院教学督导组负责教师实践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并适时予以指导。
 4.保障机制。学院将配合教务处、财务处、资产处等部门做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各项保障工作。包括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思政课实践教学学分,建立校外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负责课内外思政课实践教学所需教室等场所的支持;制定教学预算,保证实践教学所需经费支持;协调资产处购置实践教学所需物资;协调学校办公室负责联系实践教学所需交通工具等。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