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工学院文件
鲁华宇院政字〔2021〕120 号
山东华宇工学院
关于公布 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 立项名单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1〕 24 号) 文件精神及《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 2021 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 目申报的通知》要求, 经个人申报、部门(单位) 推荐、专家评审, 确定 了 2021 年度校级科研计划立项项目 42 项, 其中科技计划项目 18 项、人 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4 项。 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
一、 项目所属部门(单位)应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指导。各项目所属 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1〕24 号)、《山东华宇工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鲁 华宇院政字〔2021〕100 号)文件要求,履行管理职责。
二、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文件 要求和研究计划认真开展研究与实践工作,努力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效 益。对项目研究所取得的成果, 应在实践中积极运用推广, 为区域经济发 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服务。依托项目研究出版著作或在期刊上公开发表 论文时, 应注明“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字样和 项目编号。项目经费按照学校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
三、科研处对立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科研处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 目标调控和进度检查, 并根据项目组申请和项目完成情况, 适时组织结项 工作。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校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名单
2.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科研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10 月 12 日